迷途知返未为晚 宽严相济显温情

2019-01-14
薛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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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旗检察院不批捕一起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薛晓军供稿 调研员 武春


受家人影响参加邪教组织并积极进行传教,在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才幡然醒悟自己误入歧途,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后嫌疑人真诚悔过。

近日,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三名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苏某某、乌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40岁,个体,陕西人;犯罪嫌疑人苏某某,25岁,农民,内蒙人;犯罪嫌疑人乌某某,26岁,农民,内蒙古人。现查明:以上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已被国家确定为邪教的“三赎基督”教的信仰者,三人中除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加入“三赎基督”教的时间较长以外,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苏某某、乌某某均是在家人的影响下最近两年才加入了“三赎基督”教,三人通过不定期的组织信仰“三赎基督”的信众进行“讲道理”、“做见证”、“唱灵歌”、“求生命粮”等传教活动,以巩固和加强信众对“三赎基督”教的信仰和忠诚度。至案发时,侦查机关在三名犯罪嫌疑人住处查获了大量用于宣传“三赎基督”教的物品,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该案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鄂前旗检察院侦查监督部的工作人员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向其普法的同时与其耐心沟通“三赎基督”教义中不符合逻辑和常理的相关内容,经过检察人员的说服教育,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决心彻底与“三赎基督”教划清界限,今后再不信仰此教。鉴于三人并未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且真诚悔罪,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三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责任编辑 梁大宏 实习编辑 刘兵

来源:鄂前旗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