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 王慧供稿
近日,内蒙古鄂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鄂前旗公安局在侦查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过程中的办案程序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现查明,鄂前旗公安局在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白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中,尚未将被扣押毒品的鉴定意见送达犯罪嫌疑人布音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该院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向鄂前旗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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