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一小额贷公司被举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亿元,当地警方已立案并公开征集线索

2024-05-25
高级记者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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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1日:陕西省神木市电视台发布的一则警方征集犯罪线索的通告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因为通告中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立案调查的神木县金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金星公司)曾在神木市小有名气。

5月23日,指尖新闻从神木警方了解到,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警方仍在征集线索。

举报人称金星公司借款十余年未还

5月22日,指尖新闻记者在神木市见到了几位受害人和知情人。据知情人介绍,金星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2.18亿元,2014年之前,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武翠玲。金星公司是从2009年至2012年年底,在神木市、榆林市开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因为当时他们对外给的利息非常高,所以很多人都争着把钱“借给”金星公司。但是2012年之后,金星公司就开始拖欠利息,有的债权人想要收回本金,也非常困难。据知情人说,有几个大的债权人的本金被拖欠了十多年,2023年前一直没有归还。

一位叫李海生的投资人称,他和其他受害人不同,他不是借钱给金星公司,而是在武翠玲多次怂恿下,直接给金星公司投资入股。

△李海生手中的入股证明和收据(当事人供图)

但是入股后,李海生并未被允许参与公司经营,也没参加过公司的股东大会。只是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拿到了3次“分红”。此后,他多次找到武翠玲索要本金和分红,对方先是各种理由拖欠,到了2023 年更是直接告诉他,因为公司赔钱了,所以不会再给他退还本金了。他提出查账,核对公司账目,但对方表示公司账簿都已经丢失。

在看到警方征集线索的通告后,他便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李海生表示,与他遭遇类似的股东还有好几个人,因为武翠玲拒绝提供公司账簿,他下一步还要举报金星公司涉嫌偷逃国家税款。

举报人称金星公司涉案流水超百亿

实名举报金星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下称非吸)的王贵全告诉指尖新闻记者,他是在与金星公司实控人的一场民事纠纷中,发现金星公司涉嫌非吸犯罪的。

王贵全称,根据他掌握的证据,金星公司的涉案银行流水额高达120多亿,仅武翠玲一人便有82个银行账户。除了李海生这种以投资入股名义吸收的存款,金星公司大部分的资金来源都是以借款的形式取得。

在王贵全掌握的金星公司开具的多张“借条”复印件上,指尖新闻记者看到金星公司的借款动辄都是几百万元,有几张借款金额更是达到四五千万元,借条上明确写明月息:12%。王贵全称,他已经把自己掌握的证据全都转交给了神木市警方。

△金星公司出具的“借条”复印件(当事人供图)

律师称以入股名义吸收资金也是“非吸”

5月22日,指尖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金星公司是5月7日被正式立案的,神木市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神木防处办)在5月11日连续3天,利用神木市电视台发布了《神木市防处办关于征集神木县金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线索的通告》,公开征集线索,此次线索征集将在6月7日结束。据知情人透露,公安机关掌握的金星公司相关人员的银行流水确实超过了百亿元,但是由于缺少受害人和证人指证,目前能确认的非吸资金数额并没有那么高。

5月23日,指尖新闻记者拨通了通告上刊载的举报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金星公司的非吸案件目前仍在征集线索中。

5月23日,记者与武翠玲取得了联系。对于李海生的投诉,武翠玲称她不负责管理,她让记者向公司负责管理的刘国林了解情况。刘国林在电话中告诉指尖新闻,李海生当年拿到的不是分红,就是退给他的“股本金”。记者问他:“交股本金时有收据和手续。那么退还股本金是不是也应该有相应的收据和手续?”刘国林称他记不清了。记者又问他:“武翠玲说金星公司的账簿丢失了,这个你清楚不?”他表示:“我2012年就离开公司了,之后的事我不清楚了!”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孙晓曦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八款规定,“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副总编.武春:实习编辑.万山


来源:指尖新闻